编号:20260327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
1 |
罗大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鸳溪镇新三村4组7号 |
房屋建筑面积:180㎡ 土地使用权面积:90㎡
|
冯文彬、冯应举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