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唤马镇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苍府办发〔2025〕5号)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唤马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绩效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审查,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进,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发挥干部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干部培训、会前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宪法宣传;通过“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扎实开展冬季法治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带头讲,协调行业部门专题讲,统筹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重点讲,结合日常工作入户讲,累计开展集中宣讲活动30余场次。
(三)深化法治路线,优化镇域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实现政务服务效率大提升。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镇域重大项目建设、合同签订等涉法事项审查,杜绝违法决策、违规决策。规范涉企执法,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力量,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各村(社区)建立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员32名、“法律明白人”40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年排查化解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53起。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科学制定各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高效回应、解决群众诉求,持续提升网络问政质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树立“法治素养是核心素养”的用人导向,始终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覆盖干部90余人次,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镇22名在编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下沉村社,开展法律服务25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3场次,提升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法治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投身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严谨的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的深度和实效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停留在“学过、看过”层面,学用结合不紧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学法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会议传达为主,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较少,难以充分调动干部学法积极性。少数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存在“重管理、轻法治”“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均衡。全镇法治建设呈现“镇机关强、村级弱”“主干道沿线强、偏远村弱”的不均衡态势。部分村级党组织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未将法治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计划,村级法治阵地建设滞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开展不规范。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不够,在乡村振兴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不足。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完善。镇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不够顺畅,存在“各管一摊、缺乏联动”的现象。部分调解员的专业能力不足,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有限,缺乏专业的法律指导。源头预防机制不健全,部分行政争议因前期沟通不充分、政策解读不到位引发,增加了化解难度。
(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承担起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任务。村级“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质量不高,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服务群众的能力有限。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不够到位,法律顾问参与村级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的频次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丰富学法形式,增加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比重。建立镇村干部法治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倒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深入开展“法治七进”活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阵地,增加普法宣传活动场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强化统筹推进,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明确融合路径和具体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机制,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优化涉企执法方式,杜绝“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执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强化镇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条龙”服务。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年组织调解员培训不少于6场次,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沟通协调,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五)建强工作队伍,强化人才支撑。加强镇级执法人员、村级“法律明白人”两只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培训,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参与村级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重大事项审查的职责和频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建立法治工作队伍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法治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