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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十八项整改任务)
时间:2026-04-01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260765;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生态恢复落实不力,广元市自然资源部门未压实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水利部门未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农业农村部门未抓实增殖放流工作,生态恢复落空。生态修复措施不落地。全市167座非天然气矿山无一建成绿色矿山。润佳源矿业于2010年开始采矿,截至2024年1月,仍未按方案植树复耕2处终了平台,也未种植藤蔓复绿3000余平方米边坡。青杠坡采石厂北采区停止开采已近10年,仍有较大面积岩体裸露。虎星建材4处终了平台仍在削坡作业,尚未开展乔木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目标

推动建设绿色矿山,全面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已对两个终了平台和边坡进行覆土植树、种草,并栽种藤蔓植物。

2.2024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青杠坡采石场北采区生态修复效果提升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2月底前,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青杠坡采石场北采区生态修复工作。

3.2024年12月底前,对虎星建材4处终了平台削坡作业开展核实调查,督导矿山企业对终了平台进行植树复绿。

4.2024年12月底前,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梳理已设采矿权,对符合条件的矿山,与采矿权人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协议》,严格执行协议管理。

5.按国家、省统一要求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矿山申报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向上申报绿色矿山4家。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4年6月,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已对边坡种植藤蔓植物,对+945平台、+960平台进行了覆土,并栽种了4000余棵柏树、柳树等,实现复绿面积13000平方米。2024年9月,对边坡补种了藤蔓植物,平台进行了补种柏树,经现场核实,同意通过验收。

2.《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老采区)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经青川县2024年9月25日县级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10月13日通过市级生态修复专家库及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审查。目前,生态修复工程已于2026年3月基本完成,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同意通过验收。

3.2024年8月—12月,广元虎星建材有限公司对矿山+812米、+800米、+785米、+770米四个终了平台进行了覆土和植树种草,经现场踏勘,需加强管护,提升修复效果,同意通过验收。

4.2024年9月—12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区)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梳理已设采矿权,对符合条件的矿山,与采矿权人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协议》,统筹建立台账,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应签订绿色矿山协议99份,签订率100%,同意通过验收。

5.旺苍县川煤水泥有限公司朱家坡石灰岩矿于2024年4月被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为省级绿色矿山。2024年8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已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申报省级绿色矿山4个,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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